《出生醫學證明》補辦流程
因不慎丟失/被盜等情況發生導致《出生醫學證明》喪失的新生兒。其父母可在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衛生院出生證辦理辦公室領取“《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由其母親/領證人填寫該表。并且其父母親須手寫一份書面申請書(可向工作人員咨詢模板)。
(若領證人不是新生兒母親還需提供新生兒母親簽字按手印授權的委托書)
1、未上戶前就丟失/被盜者需前往戶籍派出所,開具未在該戶籍地上過戶的證明。已上戶者不用開具證明。
2、前往《出生醫學證明》原簽發機構,索取原簽發機構提供的簽發記錄復印件。
攜帶上述材料以及新生兒父母親及領證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父母親以及新生兒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前往麻江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出生證辦理辦公室進行《出生醫學證明》補發
備注:1.“《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可在附件中下載
2.不論是否是母親本人來辦理《出生醫學證明》補發,書面申請書都應有新生兒母親/父親書寫,不可打印,不可由領證人書寫。
3.所有表格均需字跡清楚,若出現涂改,相應內容須有領證人簽字確認。所有表格不可使用圓珠筆填寫
(信息來源:麻江縣婦計中心,審核:沈如力,編輯:潘成敏)